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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节 这是个有故事的人
 

 “殿下,那边有我们的人!”孙权身边有一名副将出言提醒,可结果他话音刚落,头颅就飞了起来,孙权盛怒之下一剑砍飞了那名副将的头!

 “放箭!”

 尽管是在黑暗之中,我依旧能过看到那来的漫天箭雨,因为箭头是反光的!

 “保护主子!”

 有几名暗夜护卫将我牢牢护在身后,而他们则是用自己的身来给我做护盾!

 在暗夜护卫的团团保护下,我并没有受伤,不过身前的十几名暗夜护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好在并没有致命。

 越是如此,我内心那种强烈的窝囊感就越强烈。

 作为一个一直都是果敢向前,不畏生死的人,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怎么死都行,但绝对不能死得窝囊,更加不能活得窝囊!

 “,给我死他们,啊!”

 在后方大声嚷嚷的孙权突然发出一声惨呼,他身边的人心惊胆寒地发现孙权的肩窝上何时着一把黑色的箭矢,那箭头直接穿透孙权的身,留了一部分箭羽在孙权前身。

 “保护殿下!”孙权周边护卫干净将孙权拉下马来,同时将其团团围住。

 “别管我,先把城楼下的那些人给我统统死!”

 孙权话音未落,城外就传来了震天的喊杀声,同时无数箭矢从城外越墙而入,无差别地攻击着城内的叛军。

 “主子,是凌将军!”一名暗夜护卫大声叫了出来,我随声转头,发现凌统一马当先,率领一支骑兵朝着城门口狂奔而来。至此,我总算是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我知道,接下来几乎没有我什么事了。

 “切断吊桥,凌将军入城!”我当即命令手下放下吊桥。

 “殿下,北门已经失守,敌人大军已经攻入城内,咱们快撤!”

 孙权的亲卫不顾孙权那歇斯底里的怒吼,硬是将中箭的孙权给拖走了。

 当然,如果孙权执意不走,谁也奈何不了他,他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罢了。

 傻子都看得出来,琅城被攻陷是迟早的事情,而南冥国南方的叛也算是告一段落了。虽然孙权秘密征召过来的两万兵快要抵达,但是这支部队是无法在明面上出现的,否则别说是孙权,哪怕是东吴大帝孙坚都无法承担这一切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可以说,孙权的计划失败了。这一次,他败得很彻底,虽然并没有损失己方多少兵力,但是他的智囊兼好友的赵咨死了,这对孙权而言是一个致命伤。

 “夏雨,你给我等着,你我不死不休!”

 “只有不会咬人的狗才叫得最凶,傻帽。”

 我都懒得去应孙权,虽然也很想杀死孙权,但是此时的我恐怕承担不起杀孙权的后果,所以能够退孙权,让他和他的势力撤出南冥国是眼下最好的结果了。

 “杀!”

 当我给凌统的骑兵让开一条通道之后,骑兵们直接杀进了琅城。

 凌统手下这支骑兵乃是南冥城真正意义上的王牌军,人数只有不到两千人,但是战斗力却十分恐怖。虽然比不上高顺的陷阵营,但是在面对琅城这些烂番茄臭鸟蛋却如同割菜一般,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凌统就率领骑兵如同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直接将堵在北门的叛军们切开了一道口子,之后有源源不断的士兵从城门蜂拥而入。

 而这个时候,我和自己的暗夜护卫们则是离开了琅城,站在琅城外的一个高地上,我的身后站着一个个略显疲惫,但是杆笔直的暗夜护卫。

 “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离开吗?”我突然转身将仅剩的五十几名暗夜护卫的面孔一一扫过,我知道,这是仅剩为数不多的精英力量了。

 这些暗夜护卫个个都是武痴,习武斗勇他们在行,但是揣度主子的思维他们是一窍不通。

 见没人吭声,我苦笑一声,道:“因为这场战斗已经快结束了,而我和你们的步伐才刚刚开始!”

 七天后,凌统带着大军凯旋。

 经此一役,南冥国南方三郡的上层社会可谓是土崩瓦解,在南方三郡之地几乎就没有贵族的存在,但是这一切的创造者我却是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封信。

 信里提到了很多,同时也提到让吕岱的官职三级跳,直接变成南方三郡的最该统帅,还有陆逊、管承等人的提升等等。

 而我呢?

 “呵~~~~啊嗯,啊嗯,啊嗯啧,啧。”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某条山道上,我正奋力打开双手,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眼泪混着眼屎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我身着一件十分普通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把随处可见的砍刀,头发十分简答地扎在一起,简单之中带着一些小帅。

 “夏雨,你昨晚一夜没睡,能得住吧?”我身边一个年轻男子拍了拍我的肩膀,问道。

 “当然,哥健壮得很呢。”说完,我又了一个呵欠。

 “你这家伙,就是嘴硬。”年轻男子不摇了摇头。

 “,哥全身上下,除了嘴,哪里都硬!”

 我是在六天前加入他们飞翼佣兵团的,他们飞翼佣兵团近两年连续壮大,如今已是拥有两百人的上规模佣兵团。

 我就和自己的名字一样,从一开始就惹人注意。

 这并不是说我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恰恰相反,这六天都是一人在静静地观察,观察周围任何人,当然,嘴欠没有办法,跟若初斗嘴斗习惯了已经。

 我总是在默默地学习,比如学习搭帐篷、磨刀、割兽皮,还有战斗。

 和其他新人不同的是,我似乎已经见惯了死亡,在一次与马贼的锋时,我亲手将一名马贼斩,一开始我只是愣了一下,之后又在队友的掩护下砍死了另一名马贼。

 那一战,我给大家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大家都知道,团里新来了一个悍不畏死的菜鸟蛋子。虽然我的刀法很烂,烂到许多人讽刺为杀刀,但是我却丝毫不气馁地挥舞着那把价值三个银币的砍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在空旷的地方,对着空气挥刀,一次又一次的出刀,毫不懈怠。

 齐天法很牛,但是我用不了,因为那需要仙力的驱动。

 在这江山社稷图里,我是不可能使用云体风身的。所以只能依靠自己,不断地磨练。

 “这小子不赖,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这是团长董袭对我的评价。

 “乐进,我问你一个问题?”我在乐进走神的时候,突然开口询问。

 “啊?哦,你说。”

 乐进,曹魏五子良将之一,以胆识英烈而从曹,随军多年,南征北讨,战功无数。

 可以说,这是一个猛人。一开始,我在得知这个年纪轻轻,看起来有点小腼腆的小帅哥是大名鼎鼎的乐进时,就萌生了招揽他的念头,但是,仔细思索之后,我就把这个决定胎死腹中,因为我突然意识到一点,凭什么?

 一个连自己真实身份都不敢显与众的人凭什么去招揽未来的曹魏大将,而且,在与乐进的交谈中,我也了解到乐进的志向。乐进为人洒,不想被那些礼制所羁绊,所以才入了佣兵团,做了佣兵。与此同时,我也知道了飞翼佣兵团的团长,乃是董袭,在那个世界是孙吴的猛将。

 在这个世界,他与孙吴没有半点关系,因为他不是人类,而是一名魁梧的半人马。

 在加入佣兵团的第二天,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其实,江山社稷图与现实世界的三国只是多少有些关联,但毕竟不是三国,并不是所有的三国人物都能与那之对称。

 而且,在这个世界是有十分森严的等级制度的,这个世界同样高手无数,其中也有许多像夏忠这样的无名高手,并不说身手好就能跑到曹手下当大将。

 也就是说,原来的三国名将在这个世界,说不定只是一些个头小子,甚至是异族,生活在社会的角落里,过着他们畅快的人生。

 我发现,在这个世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许多人都是漫无目的地活着,包括乐进。乐进是一名半精灵,他继承了精灵父亲的英俊,也继承了精灵一族的与世无争,与游戏人间的心态。

 “你有精灵美女吗?她们是不是真的很美?精灵美女的部大不大?”

 “滚!”

 乐进也不是一次与我嬉闹调笑了,当下还真是踹了我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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